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 “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 专题研讨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自2003年全面启动以来,历经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深化提升、转型升级四个阶段,浙江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民精神风貌持续向好,乡村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深刻改变,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先行探索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乡村基层的实践样本。7月19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专题研讨,全体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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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题研讨环节,与会同志就“千万工程”经验案例的启示结合消保中心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展开了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总结好、运用好“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把握其中蕴含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将学习所得转化为推进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办法和具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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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要持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消费维权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热点问题,积极应对解决,提出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消保中心影响力;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不仅要重视调查研究,更要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深挖细研存在问题,提出可行办法,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提高中心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与系统方法,站在党的立场和高度研究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工作,将其放入市场经济发展大局和民生领域通盘考虑,不断提升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水平,强化战略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消费维权事业不断推向深入,积小胜为大胜,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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