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网络游戏,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消费,但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加。
首先,孩子充的钱到底能不能退呢?
在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已经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该规定也对8-16周岁的孩子的充值数额限制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法律解释:“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网络付费游戏或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花费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称的费用,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予以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24年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就是针对一直以来广泛存在的未成年人游戏退费问题,提出了监护人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按错担责”的管理办法。标准明确表示,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则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100%责任。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依照法律法规配置了实名认证系统,但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则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30%~70%责任,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虚拟消费目前仅能够通过密码或者指纹等身份认证手段来甄别,在部分未成年人通过掌握家长密码进行支付的情况下,难以判定充值主体,家长负有举证义务,须提供“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游戏充值”证据。而在现实中,家长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相关证据,导致退费维权道路艰辛,成功率低。

02
家长应尽量让未成年人进行实名认证,利用游戏本身的防沉迷系统进行限制。
首先要了解有关规定,即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实名注册使用,虽然有所限制,但仍然有充值额度,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的限额范围以内属正常现象,如家长不想让未成年人充值,应加强监护;
其次家长应管理好手机指纹、密码和具有支付功能的APP,避免直接录入未成年人指纹,让未成年人知道家长的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
还有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如果游戏需要充值,必须和父母商量,不能私自充值。
最后,还应多留意手机短信,及时掌握孩子注册游戏账号、充值缴费等行为,加强监护引导。

03
家长在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立即收集保存所有的充值支付记录等交易凭证、未成年人在游戏中的聊天记录、家长与未成年人的谈话内容,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的证据等信息。积极与网络游戏企业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选择向商家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4
企业要加强自律行为。网络游戏平台企业要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要充分认识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
法律知识:
首先,孩子充的钱到底能不能退呢?
在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已经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该规定也对8-16周岁的孩子的充值数额限制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法律解释:“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网络付费游戏或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花费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称的费用,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予以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虚拟消费目前仅能够通过密码或者指纹等身份认证手段来甄别,在部分未成年人通过掌握家长密码进行支付的情况下,难以判定充值主体,家长负有举证义务,须提供“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游戏充值”证据。而在现实中,家长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相关证据,导致退费维权道路艰辛,成功率低。
针对上述消费维权热点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出消费警示
提醒广大家长
要履行好监护监管责任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出消费警示
提醒广大家长
要履行好监护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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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上网课或娱乐需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建议家长为孩子配备专用的设备,或将手机设置成适合孩子的模式;家长还应定期对孩子手机进行检查,发现孩子下载使用其他APP时,应及时查看注册账号等信息,避免发生孩子沉迷游戏或大额充值等问题。
02
家长应尽量让未成年人进行实名认证,利用游戏本身的防沉迷系统进行限制。

其次家长应管理好手机指纹、密码和具有支付功能的APP,避免直接录入未成年人指纹,让未成年人知道家长的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
还有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如果游戏需要充值,必须和父母商量,不能私自充值。
最后,还应多留意手机短信,及时掌握孩子注册游戏账号、充值缴费等行为,加强监护引导。

03
家长在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立即收集保存所有的充值支付记录等交易凭证、未成年人在游戏中的聊天记录、家长与未成年人的谈话内容,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的证据等信息。积极与网络游戏企业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选择向商家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4
企业要加强自律行为。网络游戏平台企业要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要充分认识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十六条“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三、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