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消费提示

  近期,网络上美食类“达人探店”分享、“大胃王”直播引流等视频对于餐饮行业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涉嫌违法行为。

  一、珍惜粮食杜绝浪费

  为弘扬中华民族节俭美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此倡议并提醒:餐饮浪费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请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美食的同时树立节约意识,节约粮食按需点餐,珍惜粮食杜绝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引领社会积极风尚,勇于举报餐饮浪费行为,做制止餐饮浪费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即将实施的提示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即将于5月1日实施,同时《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短视频营销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达人探店”网红达人和互联网发布平台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协会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商家、网红达人、互联网平台: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提醒消费者;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避免以营利为目的虚假探店行为。

  三、大胃吃播”涉嫌违法

  近年来,不少美食类直播内容通过“大胃王”、“多吃也不胖人”等人设标签吸引流量,部分“吃播”存在严重浪费食物现象,被央视新闻批评“现在有些所谓大胃王吃播秀,更是浪费严重,有的甚至吃了再把食物吐掉……”。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宣传过程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行为,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请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大胃王”吃播视频,勿要跟风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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