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价格治理 激发消费新活力

  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不仅是对我国价格治理体系的一次重要升级,更是从消费端出发,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铺设了坚实的制度基石。

  价格,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其运行机制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率,牵动着每一个消费者的生活。在此背景下,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对于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价格治理机制的完善,首先体现在对市场信号的精准把握与有效引导上。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价格不仅是商品价值的反映,更是资源配置的指挥棒。《意见》强调,要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这意味着未来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清晰、透明的价格信号。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在购物时能够更加理性地做出选择,享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价格待遇,从而激发消费欲望,促进消费市场的活跃。

  在能源资源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成本。《意见》明确提出,要分品种、有节奏地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这些改革措施,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能源使用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为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价格支持。

  公共服务价格的合理调整,是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一环。《意见》对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和方向进行了明确,强调要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以及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管理。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公共服务价格既能够反映成本,又能够兼顾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从而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在享受公共服务时,能够感受到更加温暖、贴心的价格关怀,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

  面对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意见》部署了一系列精准有力的政策举措,旨在全方位、多层次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保驾护航。通过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引导性价格区间调控制度,以及保障重点运输通道畅通、运输枢纽稳定运行等措施,政府正积极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确保重要商品价格的稳定,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保障。《意见》围绕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如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等。这些措施,将有效遏制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消费市场。

  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是激发消费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通过精准把握市场信号、推进能源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合理调整公共服务价格、加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以及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等措施,政府正积极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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