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13次集中学习
7月14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13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和《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的通知》,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的部分内容。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强调,中心全体人员要主动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自我维权意识,更多更好地行使应有权利,从而调动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维护消费市场法律制度的积极性,促进消费市场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