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班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举办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6月3日至5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区各盟市市场监管局12315机构、消协组织共6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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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联络合作部副主任吴梦出席开班式并致欢迎词,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袁威伟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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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工作方案》的要求,特邀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副处长许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邀请中央巡视机构教育培训师资库成员王晓超、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三级高级主办曲乐勇、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一级调研员崔新净、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教授李辉,分别就人生价值观的要义、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方法与技巧、12315效能评估评价以及消费维权舆情处理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分享。大家纷纷表示,讲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案例教育性强,对今后的工作实践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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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培训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既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重点解读和消费维权工作实务解析,还有特色典型工作交流及实战经验分享,重在操作运用,内容贴近实际工作,旨在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做到学有所思,充实理论知识,做到学有所获,增强业务能力,做到学用相长,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有效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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